财务处负责医院会计核算、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如下:

1.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,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预算法》、《政府会计制度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,制定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2.组织会计核算。规范会计基础工作,依法设置会计科目,建立账簿,进行现金收付、银行结算、账务处理和债权债务管理工作,及时出具财务报告,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。

3.参加医院经济活动调研、论证和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。定期对医院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,不断提升经济管理水平。

4.负责医院财务预算、决算、卫生年报的编报工作;协调、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工作,参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;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工作。

5.负责医院经济核算工作,完善医院成本核算体系,加强科室成本、项目成本、病种成本等成本的测算与分析。

6.负责门诊收费、住院结算的核算与管理工作,办理就诊卡充值、结算退款、垫付医保资金的核对、费用查询、清单打印、门诊离休报销等业务。

7.负责固定资产入库、出库、报废手续的办理以及在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,每年进行固定资产盘点,防止固定资产流失。负责国有资产年报和产权登记、公立医院监测、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等数据填报工作。

8.负责工资、绩效等人员经费发放以及职工五险一金的计算与缴纳工作。依法申报和缴纳职工个人所得税、单位增值税及附加税等纳税工作。

9.负责基建工程、药品、物资、饮食服务中心、工会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。

10.负责票据的领用、保管、使用、核销等工作。

11.负责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。

12.负责财务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。

13.落实廉政责任,加强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,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。

14.完成院党委、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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